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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在鄱阳湖等地严格实行河湖保护制度

Eedu.org.cn 作者:郭远明    资讯来源:新华网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/10/24
摘要:

  拥有我国最大淡水湖鄱阳湖、长江第二大支流赣江等湖泊河流的江西,严格实行河湖保护制度,河流湖泊水域范围将禁建污染企业,以保护江西绿色生态环境。

  江西省水利厅介绍,通过实行严格的河湖保护制度,2010年江西全省主要河流湖泊Ⅰ-Ⅲ类水质可望达到85%以上;各设区市交界断面水质不低于Ⅲ类。

  江西省拥有我国最大的淡水湖鄱阳湖、长江第二大支流赣江以及抚河、信江、修河、饶河等众多大的湖泊河流。但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进程的加快,包括鄱阳湖等湖泊河流的水质都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。

  根据河湖保护制度要求,江西省将在湖泊河道管理范围内,严禁建设化工、冶炼、造纸、制革、电镀、印染、易燃易爆以及有毒化学用品储藏等企业;严禁围湖造地、围堰堵河以及在河道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,杜绝乱搭乱建、随意占用河道、湖泊岸线及滩地现象;水库库区内不得建设高污染项目,禁止化肥养鱼;规范河道采砂行为。 鄱阳湖是江西河湖保护的重点对象。江西省将加强鄱阳湖基础研究平台建设和水质监测系统建设,重点整治围湖造地、随意设置排污口、乱采滥挖砂石资源、随意设置网箱进行规模化养殖等行为,防止水质恶化和水域面积萎缩。 (记者 郭远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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