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:
您现在的位置: 环境生态网 >> 资讯 >> 环境要闻 >> 深度报道 >> 正文

黑龙江省十一五期间环保指标

Eedu.org.cn 作者:佚名    资讯来源:黑龙江日报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/5/14
摘要:
  日前,黑龙江省公布了其十一五期间环保指标,具体内容如下:  

  1、省辖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0%,松花江流域朱顺屯等17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。

  2、地表水控断面达Ⅴ类水质标准以上的比例大于75%,其中松花江水系松花江、嫩江、牡丹江干流水质达到Ⅲ类;松花江入黑龙江水质达到Ⅲ类;哈尔滨、齐齐哈尔等城市水域消灭劣V类水体;大庆、佳木斯、牡丹江等城市水域基本消除黑臭;松花江流域监测断面重金属及有毒污染物水质指标达到II类。   

  3、省辖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292天/年。   

  4、环境辐射水平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。   

  5、全省化学耗氧量排放量削减10.3%、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2%、烟尘排放量削减5%。   

  6、城市污水处理率(二级)大于70%,其中哈尔滨市达到80%。   

  7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60%。   

  8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大于70%。   

  9、自然保护区占全省国土面积百分比达到12%。   

  10、70%以上自然保护区具备较为完善的保护和管理设施。   

  11、小城镇完成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率大于50%,命名生态文明村试点200个。  

旅行

资讯

更多>>

生活

资讯

更多>>
友情链接
环境生态网 环境科学、生态学的网上家园 客服信箱 eedus@126.com 粤ICP备09031317号-1
Copyright © 2004-2017 www.eedu.org.cn, All Rights Reserv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