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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山区生态公益林确权完成

Eedu.org.cn 作者:刘菲菲    资讯来源:京郊日报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11/7/11
摘要:

  “林子是集体的,可我每年也能领到补偿金了。”65岁的门头沟区永定镇的李万华,从没想过村里山场上的松树、柏树、杨树,能给自己带来收益。8日,2011年度北京公益林生态补偿金在门头沟区首发,她和其他992名生态林股东,共领到了16.2万元补偿金。据悉,全市1075万亩山区生态公益林确权已全部完成,152.6万山区农民将于年内分批领到4.4亿余元的补偿金。

  据了解,本市于2009年启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,通过改革,占集体林地绝大部分的山区生态公益林,按照“均股不分山、均利不分林”的原则,被“均股到户”,农民从真正意义上成为集体林地的主人。作为林改的配套措施,本市建立了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。每年,市区两级财政共拿出4.4亿元,对全市山区集体所有生态公益林,按照每亩每年4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。其中,补贴的60%即24元直接发放给成为集体生态林股东的农民,补贴的40%即16元由区县林业部门统筹安排,用于生态林抚育。

  永定镇北区是原北岭乡5个村集体搬迁合成的,共拥有生态公益林6760.5亩,按政策一年可获得16.2万元的直接补偿资金。此前,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,该村共产生了448户、993名集体生态林股东,平均每名股东每年可获得补偿资金163.4元。

  据市林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,截至目前,全市林改工作已基本完成,涉及林改的3298个村中,已经有3247个村完成了明晰产权、确立主体的改革任务,确权林地1296.5万亩,占总面积的97.5%。全市共有152.6万名农民成为集体生态林股东,可领到补偿金。补偿金标准不会一成不变,将根据山区生态公益林的资源总量、生态服务价值、碳汇量的增长情况和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,每5年进行一次调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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