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东营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对区内企业进行了一次排查,重点治理整顿四类工业企业。
一是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要求、属未批先建的企业,责令停止建设;已投入试运行的,责令停止试运行,限期补办环评手续;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、未验收的,责令停止生产。
二是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要求、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、但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,责令限期治理;对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,向大气排放粉尘的,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限期改正。
三类是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要求、未落实“三同时”的企业,责令限期整改。逾期未整改的,责令停止试生产;对未申请验收的项目,责令限期办理验收手续,逾期未办的,责令停止试生产。
四是对生产、销售、进口和使用淘汰的设备,或者采用淘汰的生产工艺的企业,责令停业、关闭,并联合相关部门予以淘汰。 (东营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李莉清)